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在异地结算或回户籍所在地报销医疗费用的行为。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由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其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比例。
报销比例
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就医地 | 报销比例 |
---|---|
本省省内异地就医 | 80% |
省外异地就医(二级及以下医院) | 50% |
省外异地就医(三级医院) | 40% |
报销条件
享受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持有有效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
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已缴纳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保留好相关票据;
参保人员回户籍所在地后携带相关票据到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就医医院证明等材料。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只能在回户籍所在地报销,不可在异地报销。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尽量选择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在办理报销时,应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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