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保公积金调整政策知多少?江门最新变动一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保公积金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江门市也不例外,在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提取条件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了解最新的社保公积金调整政策,不仅可以帮助个人规划社保公积金缴存和使用,也可以为家庭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社保缴存比例调整
根据江门市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江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作出以下调整:
险种 | 缴费比例 |
---|---|
基本养老保险 | 单位缴纳:20%(原21%) 个人缴纳:6%(原8%) |
失业保险 | 单位缴纳:2%(原2%) 个人缴纳:0.5%(原0.5%) |
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江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自2023年1月1日起也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5%-12%计算(原5%-10%)。
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一致。
个人缴存比例:可自行选择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
提取条件调整
除了缴存比例外,江门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有以下变化:
首次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符合政策规定且缴纳公积金满12个月的职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多子女家庭提取公积金,额度提高:二孩及以上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到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在市区城镇范围内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年以上,且当前未拥有自有住房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以上是江门市社保公积金最新调整政策的相关内容。个人和用人单位应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合理规划社保公积金缴存和使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和住房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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