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是一项保障工人在因工作遭受人身损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劳动保障的制度。江苏省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其工伤赔偿标准相对完善,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医疗费用
工伤人员在就医期间产生的,经医疗机构确认为工伤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康复费、假肢和矫形器费用等。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100%。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鉴定等级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元) |
---|---|
一级伤残 | 1,285,496 |
二级伤残 | 964,122 |
三级伤残 | 642,748 |
四级伤残 | 482,061 |
五级伤残 | 321,374 |
六级伤残 | 160,687 |
七级伤残 | 80,343 |
八级伤残 | 40,172 |
九级伤残 | 20,086 |
十级伤残 | 10,043 |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不同,标准如下:
情形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元) |
---|---|
工伤医疗费用小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0 |
工伤医疗费用大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小于20000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 |
工伤医疗费用大于20000元 | 10000元 |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本人受伤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人员在生活上不能自理而必须聘请护工所发生的费用,其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 生活护理费标准(元/月) |
---|---|
一级伤残 | 1607 |
二级伤残 | 1285 |
三级伤残 | 964 |
四级伤残 | 768 |
五级伤残 | 576 |
六级伤残 | 384 |
六、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伤致残而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减少时,每月发放的生活费补贴,其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 伤残津贴标准(元/月) |
---|---|
一级伤残 | 2435 |
二级伤残 | 1948 |
三级伤残 | 1462 |
四级伤残 | 1153 |
五级伤残 | 842 |
六级伤残 | 576 |
七级伤残 | 384 |
八级伤残 | 192 |
九级伤残 | 96 |
十级伤残 | 48 |
七、就业安置补助金
就业安置补助金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伤致残无法从事原工作,需要重新就业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助金,其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20%。
八、康复治疗费
康复治疗费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伤致残需要进行康复治疗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保险机构承担。
以上即是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就业安置补助金和康复治疗费等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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