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省内通用吗?
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市(县、市、区)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省内通用。
政策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2号)明确规定,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时,可凭有效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含医保功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办理流程
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2. 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3. 参保人获得异地就医备案证明。
4. 参保人携带异地就医备案证明和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含医保功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注意要点
1. 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备案。
2. 参保人異地就醫時,應選擇省內定點醫療機構。
3. 参保人異地就醫費用,由參保地经办机构與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結算。
4. 参保人异地就医期间,参保地经办机构将不再向其发放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结算单。
异地就医省内通用范围
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市(县、市、区)就医时,可以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该待遇包含:
住院医疗费用
门诊特定病种费用
门诊普通疾病费用
常见问题
问: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
问: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有哪些限制?
答:参保人异地就医需选择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且不得享受异地就医备案地的新农合补助。
问:异地就医备案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答:参保人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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