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在江苏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在江苏,一般会按照以下基数计算、费率解读:
缴费基数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养老保险费用的基础,一般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公式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3000元至22522元之间的部分)÷12。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费率解读
养老保险费率一般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并且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调整。
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率为20%,其中16%计入统筹基金,4%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率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标准
根据缴费基数和费率,可以计算出具体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般来说,缴费标准=缴费基数×(单位缴费费率+个人缴费费率)。
举例说明
假设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5000元÷12=417元。
按照现行费率,单位缴纳部分为:417元×20%=83.4元(其中计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为66.72元,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为16.68元)。
个人缴纳部分为:417元×8%=33.36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因此,该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83.4元+33.36元=116.76元。
注意
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部分记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另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用于职工退休后领取个人养老金。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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