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武汉市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根据退休时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由政府统筹安排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
在武汉居住但非本市户籍的退休人员,其基础养老金起点按照武汉市上年度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形成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投资收益构成。其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投资收益)÷退休后预计领取年限÷12
个人账户储存额是指退休人员退休前个人账户内的全部资金余额。
投资收益是指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
退休后预计领取年限为139个月。
领取方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的退休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养老金的方式有两种:
1. 银行:凭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身份证、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到指定银行领取。
2. 邮局:凭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身份证到指定邮局领取。
注意事项
以下人员不得领取养老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缴纳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期间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拘役的;
正在服刑的。
如有疑问,可咨询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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