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社保最新政策解读: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
随着杭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优化营商环境,杭州市在人力社保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最新政策,为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
社保缴费政策调整
为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杭州市调整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6%至1.4%。
此外,杭州市还延长了社会保险缴费缓缴期限,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不计滞纳金,缓缴期限结束后应补缴已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养老金调整
根据国家规定,杭州市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水平,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养老金的5%上调,最低调整额为50元。
生育保险政策优化
为保障劳动者的生育权益,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生育保险条例》,明确了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内容。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的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80%,职工缴纳20%。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前、产后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假执行。女职工生育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的产假;剖宫产的,享受112天的产假。
失业保险政策优化
为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机制,杭州市调整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领取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中,失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18个月;4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21个月;50周岁以上的,领取期限为24个月。
杭州市人力社保最新政策的出台,不仅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为他们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同时也优化了营商环境,减轻了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为杭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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