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简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编职工参加的社会保险,旨在为参保人员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参保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法定机关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编制内职工均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采用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制度。单位缴费比例由国家统筹确定,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
查询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养老保险信息:
1.个人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hrss.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APP,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查询。
2.单位查询
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进行查询。
也可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打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清册。
个人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由国家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在退休后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保障权益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养老待遇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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