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社保保障,民生安康获益
我国于2011年7月1日施行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保障民生、惠及全民为宗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国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医疗保障:健康无忧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补贴等服务。该制度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各类人群,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减轻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养老保障:老有所依
法中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退休后的养老金支付。该制度覆盖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确保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安享晚年。
失业保障:托底保就业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援助。该制度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失业后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
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安全
法中设立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该制度覆盖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因工伤可以获得医疗、康复、伤残待遇和补助等保障。
生育保障:护佑母婴健康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生育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该制度覆盖女职工,保障其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母婴健康。
社会救助:兜底扶弱
法中规定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为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帮扶。该制度包括临时救助、专项救助、低保等多种形式,帮助困难群体度过难关。
综上所述,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有效降低了社会风险,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全民安康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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