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满12个月生育保险报销办理全流程指南
在成都市,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按照特定程序办理。本文将提供全流程指南,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顺利报销生育保险。
条件
在成都参保生育保险不满12个月的职工
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怀胎满28周或因难产、流产等原因终止妊娠)
材料
生育保险参保证明
身份证
生产费用发票
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银行卡(用于接收报销款)
流程
1. 申请审核:职工在生育后6个月内向参保单位提出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参保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 单位报送:参保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进行网上申报。
3. 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批准。
4. 制发凭证:市人社局制发《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凭证》。
5. 领取报销款:职工持《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凭证》到市人社局指定银行领取报销款。
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费
门诊医疗费(仅限孕期检查、分娩)
分娩津贴
流产津贴
营养补贴
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由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请向市人社局或相关参保单位咨询。
注意
职工应在生育后6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参保单位应及时将职工生育信息报送市人社局,否则可能影响报销进度。
报销款项将直接打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卡,请确保银行卡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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