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详解
成都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职工在就医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的标准。了解报销比例有助于职工清晰地把握自己的医疗保障范围,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一、普通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就医等级 | 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7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 | 65% |
注:普通疾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为300元,报销上限为1200元。
二、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等级 | 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7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 | 6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60% |
注:普通疾病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上限为10万元。
三、大病门诊报销比例
就医等级 | 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7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 | 70% |
注:大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上限为10万元。
四、大病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等级 | 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 | 7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70% |
注:大病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上限为60万元。
成都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与就医等级、疾病类型等因素相关,职工在就医前应明确相关报销政策,合理选择就医方式和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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