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理赔流程
工伤保险是对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职工给予医疗、康复、赔偿等方面的保障。建筑业作为高危行业,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及时了解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理赔流程至关重要。
具体流程
1. 发生工伤事故后
受伤职工或其亲属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单位在24小时内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社保局)报案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 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病证明
派出所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发生证明(如有)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3. 工伤认定
社保局受理报案后,会组织工伤认定小组调查取证,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议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可持《工伤认定书》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请报销。
5. 伤残鉴定
工伤经治疗后遗有残疾,职工应向社保局申请伤残鉴定。社保局会组织鉴定小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并出具《伤残评定书》。
6. 赔偿金发放
根据《伤残评定书》,社保局会按照规定为职工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承担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病证明
派出所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发生证明(如有)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伤残鉴定证明(伤残评定时需要)
注意事项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或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在治疗期间应注意留存医疗费用凭证,以便后期向社保局申请报销。
伤残鉴定时,职工应配合鉴定小组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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