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认定工伤的标准和流程
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成都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解读《办法》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
认定工伤的标准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工伤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
- 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具体来说,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依法应出工的时间和实际出工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和支配并从事劳动活动的场所。
认定工伤的流程
1. 申请认定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五日内将认定申请、相关证据资料提交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 受理审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事实不清的,应当进行调查。
4. 不服裁决
认定工伤的证据
工伤认定以证据为基础,常见的证据包括:
- 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 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
- 劳动合同、出勤记录等;
- 工作任务安排、事故调查报告等;
- 职业卫生评价资料等。
案例分析
案例1:
职工张某在工作时间内被机器压伤,导致手指骨折。经医院诊断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张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了审查调查,确认张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予以认定为工伤。
案例2:
职工李某在工作时间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时,不慎摔倒受伤。李某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但被拒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后认为,李某的受伤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不予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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