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医疗保险覆盖省市全国一览
惠民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惠民医疗保险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推行。
覆盖省份
>湖北省
自2008年起实施
>安徽省
自2008年起实施
>江西省
自2009年起实施
>湖南省
自2009年起实施
>重庆市
自2010年起实施
>贵州省
自2010年起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
自2010年起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2010年起实施
>山西省
自2011年起实施
>陕西省
自2011年起实施
>四川省
自2011年起实施
>云南省
自2011年起实施
>浙江省
自2011年起实施
>甘肃省
自2012年起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
自2012年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2012年起实施
>青海省
自2012年起实施
>海南省
自2012年起实施
>辽宁省
自2013年起实施
>河南省
自2013年起实施
>山东省
自2013年起实施
>河北省
自2014年起实施
>吉林省
自2014年起实施
>黑龙江省
自2014年起实施
参保方式
参保惠民医疗保险的具体方式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低收入人群(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残疾人等)符合条件后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参保。
惠民医疗保险的具体保障内容也因地而异。一般包括:
>基本医疗保障
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大病保险
报销高度昂贵医疗费用
>其他保障
包括生殖医疗、特殊疾病治疗等
具体保障内容请向当地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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