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号),广西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适用不同的条件。
第一种计算方法:适用于2021年4月30日前退休人员
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 (上年度全区平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储备金比例)/(全区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缴费工资指数)
其中:
上年度全区平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发布
个人账户积累额储备金比例:2021年为8.2%,2022年为8.7%
全区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发布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缴费工资指数: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第二种计算方法:适用于2021年5月1日后退休人员
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 (当年全区平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储备金比例)/(全区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缴费工资指数)
其中:
各指标解释与第一种计算方法相同,但当年全区平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当年发布。
示例
假设某退休人员2021年4月30日前退休,个人账户积累额为10万元,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缴费工资指数为1,全区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5000元,上年度全区平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则该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为:
过渡性养老金 = (3000元8.2%)/(5000元1) = 49.2元
注意:
过渡性养老金发放至个人账户余额耗尽时止。
过渡性养老金不计入基本养老金计算基数。
过渡性养老金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退休人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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