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标准细则
广西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标准细则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标准,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养老保险费的依据,由企业上年度12月份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不得高于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
企业:20%
个人:8%
特殊行业缴费比例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调整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
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分别按月缴纳。
缴费期限
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终止就业关系。
注意: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缴费比例足额缴纳。逾期缴费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滞纳金。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缴费记录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保服务平台
手机社保客户端
常见问题
Q:缴费基数如何调整?
A: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由企业根据上年度12月份平均工资重新计算。
Q:企业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后果?
A: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仅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还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Q:个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吗?
A:个人暂时无法补缴养老保险费。只有企业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通过对广西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标准细则的解读,企业和个人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和要求,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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