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社保缴费的重要标准,缴费职工和用人单位均应了解相关规定。本文将对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最新规定、计算方法和适用范围进行详细解读。
一、缴费基数
1.职工缴费基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关于调整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广州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城镇职工 | 广州市月上年度平均工资(37028元)的60%-300% |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60%-300% |
2.企业缴费基数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与职工缴费基数一致。企业凭上年度6-11月份本单位参保职工平均工资申报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二、缴费比例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广州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
基本养老保险 | 19% | 8% |
基本医疗保险 | 8%(含个人账户部分3.3%) | 2%(含个人账户部分1%) |
失业保险 | 2% | 1% |
工伤保险 | 由用人单位缴纳 | 不缴纳 |
生育保险 | 由用人单位缴纳 | 不缴纳 |
三、适用范围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城镇职工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
2.灵活就业人员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无雇工的自由职业者和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各类人员。
三、缴费计算
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四、举例
假设广州城镇职工王某月收入为10000元,其所在单位缴费基数为15000元。则其社保缴费金额计算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15000×(19%+8%)=4110元
基本医疗保险:15000×(8%+2%)=1500元
失业保险:15000×2%=300元
合计:4110+1500+300=6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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