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如何计入?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广州市社保时,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将计入其退休金的计算基数中,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计入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分为三个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金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
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金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
职业年金缴费不受缴费基数限制,其计入方式根据职业年金计划的规定确定。
医疗保险缴费计入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计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
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其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根据其实际收入水平和缴费年限确定。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目前为3078元-15390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目前为3078元-5130元)
退休金计算方法
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金计算方法与职工退休金计算方法基本相同,其公式如下:
退休金 = 基本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职业年金
其中:
基本养老金 = (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缴费比例1%)+ (1992年1月1日前未缴费年限2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 / 120
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保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达到相应退休年龄时,方可享受退休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应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社保费用越多,日后的退休金也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服务,查询自己的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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