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缴纳年限退休条件
广州市社保缴纳退休与其他省市有所不同,根据广州社保缴纳年限《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暂行办法》规定,男职工累计缴满30年,女职工累计缴满25年的,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缴纳年限退休条件细则
男职工
男性参保职工必须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0年,才能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女职工
女性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25年,即可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的职工,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将有所调整,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情况。
退休年龄规定
广州市退休年龄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或50周岁(艰苦地区)。
提前退休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性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但待遇会相应降低。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且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
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缴费年限不足情况处理
如果参保职工缴费年限未满规定年限,但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相应年限。补缴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事项
退休时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符合退休条件。
社保缴纳年限与退休年龄相关,提前缴纳或补缴社保对退休有一定影响。
广州市社保政策会不定期调整,请及时关注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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