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
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分为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个人缴纳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金额根据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是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的。
个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段 | 比例 |
---|---|
不低于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 8% |
不低于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 | 12% |
低于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 6% |
基本缴费金额
根据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6%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2%
缴费方式
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社保:
通过单位代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个人和单位应缴纳部分。
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缴纳:个人可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社保缴费重要性
及时缴纳社保是保障个人享受医疗、养老和失业救济待遇的基本条件。社保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缴费基数调整
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当年7月1日起执行。
注:以上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仅供参考,具体以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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