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交流程及费用
广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需求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缴费时间续交养老保险,以享受后期的养老待遇。
续交流程
续交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申请续交:符合条件的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续交申请。
审核资格:社保局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居民的续交资格,并出具《续交申请审核意见书》。
缴费:居民持《续交申请审核意见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续交流程办理时间
续交流程的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此期间,居民可以办理续交手续。
费用计算
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参保本人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参照标准确定,按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200%自选确定。
缴费标准为: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额 |
|---|---|---|
| 按人均可支配收入100% | 5% |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 |
| 按人均可支配收入150% | 7.5% |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
| 按人均可支配收入200% | 10% |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 |
例如,2023年广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239元,某居民选择缴费基数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即105358.5元,则其个人缴费额为105358.5元×7.5%=7901.89元。
注意事项
续交养老保险时,需要缴清历年累计欠费,并按照规定补缴滞纳金。
连续缴费满25年的,年满60周岁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享受国家和大湾区相关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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