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老保险政策解析
广州市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老年居民生活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两种类型。本文将重点介绍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内容。
二、参保对象
①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
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
③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参保对象。
三、缴费比例
① 单位缴费:22%(由单位承担)
② 个人缴费:8%
四、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2023年广州市缴费基数上限为57939元、下限为21555元。
五、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方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①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部分累积滚存形成;
② 基础养老金:由统筹账户积累形成,养老金水平按参保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平均工资挂钩;
③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1997年前参加工作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给予一定额度的养老金补贴。
六、退休年龄
男性:
① 1965年4月1日(含)以前出生:60周岁
② 1965年5月1日(含)至1972年4月30日(含)出生:分步提高至65周岁
③ 197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65周岁
女性:
① 1965年4月1日(含)以前出生:55周岁
② 1965年5月1日(含)至1974年12月31日(含)出生:分步提高至60周岁
③ 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60周岁
七、特殊群体待遇
① 困难企业职工:可享受延长缴费年限、减免利息滞纳金等优惠政策;
② 高龄老人:可补缴个人账户养老金,提高养老金待遇;
③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与城镇户籍人员同等的养老保障待遇。
八、转入转出
① 参保人从外省市转入广州市工作,可以将参保年限和个人账户转移至广州市;
② 参保人从广州市转出外省市工作,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或转移至新参保地。
九、其他
① 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由市社保中心统一管理和经办;
② 参保人可通过广州市社保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个人参保缴费情况;
③ 公布受理社会保险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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