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称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广东省城镇在岗职工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职工退休后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缴费对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制度,缴费比例根据职工实际工资和缴费基数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8%。
待遇享受条件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
待遇领取标准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月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120(月)。
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缴费年限 × 1%(或按照1.5%的缴费比例计算缴费年限 × 1.5%)。
保障范围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包括:
基本养老金: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开支;
丧葬抚恤金:职工去世后,一次性发放的丧葬费用和抚恤金;
养老医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提供医疗补助;
离休人员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离休人员发放离休费和生活费。
保障意义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老年职工的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保障退休生活:为退休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老有所养;
维护社会稳定:为老年职工提供经济支持,减轻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保障老年职工生活需求,释放社会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
需要注意的事项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
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待遇也越高。
延迟退休可以提高养老金待遇。
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将按月发放。
职工去世后,其本人养老账户内的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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