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经办疑难解答:广东省规程详解
广东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是一份涵盖工伤保险认定、待遇发放、监察稽核等全流程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文将深入解读此规程中的疑难点,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实用的指导。
认定与待遇
工伤认定的时效:职工应当自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提出申请的,自障碍消除后30日内申请。
工作时间内上下班途中认定:上下班途中,经由通常的交通路线往返工作地,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为工伤。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根据工伤等级和伤残程度确定。
监察稽核
稽核范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稽核工作,重点包括用人单位工伤申报、工伤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
稽核方式:稽核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
处罚措施:对违反规程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争议处理
工伤认定异议: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向上一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核。
待遇发放争议:对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他常见问题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怎么办:职工可以自行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和待遇发放。
如何查询工伤保险缴费记录: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相关APP进行查询。
广东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疑难解答是一份全面的法律法规,为工伤保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指导。企业和职工应深入了解规程内容,依法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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