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详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广东省政府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旨在保护因工负伤或死亡的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条例包含了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标准、经办机构、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规定,因下列事故伤害职工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侵害的;
因工作原因,受到职业病危害致使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工作原因,受到其他事故伤害或者急性职业中毒的。
工伤保险待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丧葬补助金等。
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职工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至四级的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家属享受死亡丧葬补助金。
经办机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经办工作。
争议处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规定,对工伤认定、待遇享受等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保障职工权益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实施,保障了广东省职工在因工负伤或死亡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治。条例的完善和执行,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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