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因工受伤、残疾或死亡后得到医疗、康复、经济补偿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制度。广东作为经济大省,针对工伤保险赔偿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标准,详细内容如下:
医疗费用赔偿
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误工津贴
误工津贴从工伤发生次日起发放,标准为工伤发生前本人工资的70%,最长发放时间为36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计算,标准如下:
| 伤残等级 | 补助金金额 |
|---|---|
| 一级 | 20个月工资 |
| 二级 | 18个月工资 |
| 三级 | 16个月工资 |
| 四级 | 14个月工资 |
| 五级 | 12个月工资 |
| 六级 | 10个月工资 |
| 七级 | 8个月工资 |
| 八级 | 6个月工资 |
| 九级 | 4个月工资 |
| 十级 | 2个月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适用于因工致重度颅脑损伤、植物人、截瘫、高位截瘫等经职工工伤医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伤残人员,标准为22个月工资。
死亡抚恤金
死亡抚恤金适用于工伤死亡人员的家属,标准为20个月工资,若有抚养人因素,可适当增加。
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 抚养等级 | 抚恤金金额 |
|---|---|
| 配偶 | 30% |
| 未成年子女 | 20% |
| 未成年兄弟姐妹 | 20% |
| 60岁以上父母 | 30% |
| 60岁以上配偶的父母 | 15% |
其他赔偿项目
此外,广东还规定了工伤康复费用、职业病诊断鉴定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家属护理补助金等其他赔偿项目。
综上所述,广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较为全面,旨在保障工伤人员及家属的基本生活和康复需求。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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