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全面提升
广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幅提升了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新政策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参保范围拓宽
新政策将参保范围由原先的农村户籍人员拓展至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的非户籍农业经营者、离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低收入群体等城乡居民,大幅扩大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群体,切实保障更多农民工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权益。
缴费方式优化
新政策优化缴费方式,允许参保居民选择按年、按季、按月或按次缴费,同时放宽缴费期限,参保居民可在规定时间内补缴或缓缴养老保险费,灵活方便的缴费方式有利于提高参保率。
待遇水平提升
新政策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按建立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6%、同时按省统筹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的50%给予基础养老金。此外,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居民,此前未办理参保登记或未连续缴满15年的,也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
保障范围全覆盖
新政策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民,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应依法参保。这意味着,广东省将逐步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权益。
惠及范围广
新政策扩大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居民退休后能领取养老金,提高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难题,保障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后续保障措施
为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广东省将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参保居民知晓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参保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养老金安全发放;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随着新政策的全面实施,广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将全面提升,惠及更多城乡居民,保障其基本养老权益,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