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赔偿标准与明细
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可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丧葬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明细如下:
医疗费用
包括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由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费用清单,经工伤认定部门审核后支付。
误工费用
从受伤之日起至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止,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月工资标准计算,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一级伤残标准最高,十级伤残标准最低。
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按月工资的倍数) | |
---|---|---|
城镇职工 | 农业职工 | |
一级 | 135个月 | 126个月 |
二级 | 103个月 | 96个月 |
三级 | 76个月 | 71个月 |
四级 | 60个月 | 56个月 |
五级 | 46个月 | 43个月 |
六级 | 36个月 | 34个月 |
七级 | 28个月 | 26个月 |
八级 | 21个月 | 20个月 |
九级 | 15个月 | 14个月 |
十级 | 10个月 | 9个月 |
生活护理费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按月工资标准的30%-60%发放生活护理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因工伤需要异地就医或鉴定劳动能力的,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丧葬费
职工因工伤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发放丧葬费,标准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个月。另有扶养亲属的,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丧葬抚恤金,发放24个月。
其他规定
(1)重伤职工经治疗终结后,符合劳动适宜工种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从事适当工作。
(2)职工不履行工伤报告、治疗和伤残等级鉴定等义务的,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可降低10%至30%。
(3)用人单位不履行工伤待遇赔偿义务的,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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