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工伤失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因工伤或职业病致使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维持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若您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领取工伤失业保险。
查询领取条件
查询领取工伤失业保险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工伤失业保险网站: 各地工伤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均设有官方网站,提供相关政策法规、领取条件等信息。
社保局咨询: 可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台,由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政策解释和条件查询。
12333热线咨询: 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保咨询热线 12333,选择人工服务后按提示进行咨询。
领取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工伤失业保险:
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并依法参加工伤失业保险。
患病或受伤: 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暂时或者永久丧失。
劳动能力: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等级为五级以上(含五级)。
参保时间: 事故发生时连续缴纳工伤失业保险费满 12 个月,或者累计缴纳满 24 个月。
恢复劳动能力: 在规定期限(一般为 5 年)内未恢复劳动能力。
领取程序
符合领取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领取工伤失业保险:
1. 申请材料准备: 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所需材料。
2. 递交申请: 前往当地社保局或指定经办机构递交领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 审核审批: 社保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批准。
4. 领取保险金: 经批准后,劳动者可按照规定领取工伤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领取工伤失业保险需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时限: 一般情况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生效之日起 1 年内提出申请。
异地申请: 异地工作和居住的劳动者,可申请异地办理工伤失业保险申领手续。
重复领取: 已享受过工伤待遇或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不得重复领取工伤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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