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由单位承担的具体细则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立的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医疗费用。其中,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费用包含了以下具体细则。
医疗费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需经医疗机构确认为工伤或职业病相关,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包括:
医疗费(包括医院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辅助器具费(包括假肢、矫形器等)
康复疗养费(包括康复训练、疗养等)
整容修复费(因工伤导致面部、头部等部位毁损的修复费用)
交通费(因工伤就医产生的交通费用)
工资待遇
工伤期间,劳动者因工伤无法正常工作,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标准为原工资的 100%。停工留薪期一般从受伤之日起至伤情稳定或达到伤残等级时止。
伤残补助金
劳动者因工伤致残,根据伤残程度确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 10 级,1 至 4 级为一级伤残,5 至 9 级为二级伤残,10 级为三级伤残。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抚恤金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其家属有权获得抚恤金。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20 (含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补助金等)
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用人单位还需承担其他因工伤或职业病产生的费用,例如:
经济补偿
死亡赔偿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残疾职工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由单位承担的具体细则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有效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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