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因工致残或者死亡的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治疗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用待遇
支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必需的医疗、康复等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药品等。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具体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职工工伤致残程度,一次性发放伤残补助金,标准按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发放伤残津贴。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生活护理费
职工因工致残达到一定伤残等级并根据实际需要,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护理机构安排专人持续提供生活护理的,可以按照规定发放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辅助器具费用
根据职工工伤致残情况,所需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具体规定。
就业安置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需要进行安置就业的,由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发放就业安置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具体规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抚养亲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家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死亡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死亡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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