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
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缴存公积金时,职工工资中用于计算缴存金额的基数。其规定通常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
一、国家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指职工上一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所有工资收入。
二、园区地方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
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工业园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性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
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费基数范围包括:
职工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军衔工资)
岗位津贴
补贴性收入(包括各类非现金收入、误餐补助、值班补助等)
奖金(包括年终奖,以及根据企业分配方案确定的专项奖金)
三、缴费比例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比例一般在5%-12%之间,其中: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5%至10%
单位缴存比例:5%至12%
四、特殊情况
对于特殊情况,各地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需要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例如:
有的园区允许职工自愿提高缴费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工资收入。
对于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职工,缴费基数可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五、缴费下限
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保障,一些园区规定了公积金缴费下限。例如,北京市规定: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5%,但缴存额不得低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
总而言之,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是影响职工公积金缴存金额的重要因素,职工应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公积金缴存,以保障自身的住房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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