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对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保险费征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科学规范运行提供了重要依据。
工伤认定
工伤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任务或者与工作有关的事项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侵害的情形。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认定。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材料审查、调查取证、作出决定等环节。
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待遇、经济补偿(包括伤残补助金、伤亡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职业康复等。
工伤职工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伤残职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最高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
伤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额根据职工生前工资收入和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确定。
保险费征缴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收入,费率根据不同行业风险等级确定。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逾期缴纳的应当缴纳滞纳金。
其他规定
实施细则还对以下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职业病的认定和待遇。
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管理责任。
工伤保险监管和处罚。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保险费征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高效运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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