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方法
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需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山西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计算公式如下:
失业保险金 = 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间系数 + 延长领取时间系数)
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指失业者失业前12个月内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除以12。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间系数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间系数根据失业者失业前的缴费年限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年限 | 系数 |
---|---|
满1年未满5年 | 70% |
满5年未满10年 | 75% |
满10年以上 | 80% |
延长领取时间系数
延长领取时间系数仅适用于失业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5年;(2)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且失业时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延长领取时间系数为15%。
失业保险金领取上限和下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上限按山西省上年度全省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下限按上年度本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案例
李先生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12年,失业时年龄为45周岁,则其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如下:失业保险金 = 5000元 × (75% + 15%) = 4375元。
注意事项
计算失业保险金时,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以整数计算,小数位四舍五入到个位。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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