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企业建立的,用于保障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或因病、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其他原因失去生活来源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特点如下:
1. 基本原则:
- 社会统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保险费用,形成社会保障基金。
- 基本保障:对参保职工提供基本养老金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 公平公正:按照参保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确定养老金待遇。
2. 参保范围:
山西省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包括:
- 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
-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
- 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
3. 缴费标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山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 企业缴费比例:20%
- 个人缴费比例:8%
4. 养老金待遇: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条件时,可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
- 基础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计算。
- 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金额和投资收益计算。
-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部分历史缴费较多的老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过渡性照顾。
5. 待遇调整:
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
6. 监管与保障:
山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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