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65岁以上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山西省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2022年出台政策规定,对65岁以上未参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城乡居民,可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山西省65岁以上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按年缴纳,共分三个档次:
| 档次 | 缴费标准 |
|---|---|
| 一档 | 1000元 |
| 二档 | 2000元 |
| 三档 | 3000元 |
缴费方式
65岁以上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补充养老保险:
1. 银行柜台: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银行柜台缴纳。
2. 网上银行:通过银行手机APP或网银进行缴费。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缴纳。
缴费期限
补缴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也可以分期缴纳。
补缴范围
山西省65岁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补缴补充养老保险:
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补缴前未享受过社会保障待遇。
福利待遇
补缴满15年后,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
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不能用于抵扣个税。
补缴期间参保人身故或丧失劳动能力,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期间参保人继续就业的,其补缴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代扣代缴。
通过补缴补充养老保险,6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增加养老金收入,提高晚年生活保障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积极参保,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为晚年生活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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