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主要包括:
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涵盖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如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和手术费。村卫生室和村卫生院按规定报销费用,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分级报销。
住院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如住院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及特药自付费用等。报销比例一般根据医院等级和疾病类型而定。
大病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指定的大病病种,如恶性肿瘤、脑中风、冠心病、白血病等,以及部分其他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相对较高,最高可达70%。
特殊疾病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以及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等。报销比例根据疾病类型和治疗费用而定。
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请以当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治疗方法报销
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内的疾病治疗方法也有一定报销范围:
西医治疗
报销范围包括常规西医治疗方法,如药物治疗、注射治疗、手术治疗等。
中医治疗
报销范围包括中医药治疗方法,如中药汤剂、针灸、推拿、拔罐等。
少数民族传统医疗
报销范围包括纳入新农合管理的少数民族传统医疗方法,如藏医、蒙医、维医等。
具体报销方法和比例请以当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治疗方法报销范围会随着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具体情况请及时咨询当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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