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交费及计算公式
山东省养老保险交费及计算方法如下:
交费基数
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并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上下浮动。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20%,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费:16%
职业年金:2%
补充养老保险:2%
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费:6%
个人账户养老金:2%
计算公式
1. 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缴费: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16%)
个人缴费:缴费基数 × 个人缴费比例(6%)
2. 职业年金
单位缴费: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2%)
3. 补充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2%)
4.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缴费:缴费基数 × 个人缴费比例(2%)
退休待遇计算
退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1.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缴费年限 × 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退休年龄 - 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 × 12
特殊情况
1. 中断缴费
中断缴费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但中断缴费期间,个人账户不计利息。
2. 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的,基础养老金按实际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及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延后退休
延后退休的,基础养老金增加计算,按国家规定发放。
4. 一次性补缴
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可以补算缴费年限,增加退休待遇。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