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缴费指数、计发基数等因素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0 × 计发基数 × 缴费指数
其中:
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财政补贴累积额。
120:国家规定的平均计发月数。
计发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指数: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实际缴费月数与养老金计发月数之比。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0
3. 过渡性养老金
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的参保人员,给予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 缴费指数 × 0.7
4. 高龄津贴
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发放高龄津贴20元。
示例计算
参保人员已缴费15年,个人账户余额为10万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该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如下:
基本养老金 = 100000 ÷ 120 × 5000 × 15/15 = 62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100000 ÷ 120 = 833.33元。
养老金总额 = 基本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6250 + 833.33 = 7083.33元。
注意事项
1. 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满15年。
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在监狱或劳动教养所服刑、拘役期间。
2. 农村养老保险金按月发放,发放标准每年由省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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