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金调整细则具体方案
山东省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享受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人员
二、调整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
2023年1月1日起,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上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
2023年1月1日起,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上调。
三、调整程序
(一)2023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人员
参照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计算发放。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
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补发调整金额(含2023年1月养老金)。
四、其他
此次调整不涉及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具体调整方案
类别 | 调整幅度 | 生效时间 |
---|---|---|
企业退休人员 | 3% | 2023年1月1日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2% | 2023年1月1日 |
六、后续安排
各级人社部门将按照此次调整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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