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指南:如何领取
领取对象
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对象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
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
领取条件
累计缴费满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55周岁、60周岁)或符合残疾领取条件
领取程序
1. 申请: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领取申请。
2. 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领取条件。
3. 核算: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4. 发放:养老金通过银行卡或其他方式发放到参保人员的指定账户。
领取方式
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采取以下领取方式:
一次性领取:参保人员符合领取条件,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按月领取:参保人员符合领取条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地点
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地点为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
所需材料
申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时,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缴费证明
退休证或残疾证
银行卡或其他指定账户信息
注意:不同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能要求提供其他附加材料,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