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缴纳养老保险的幼儿园,一次性补贴金额
宝鸡市缴纳养老保险的幼儿园,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次性补贴。具体金额因幼儿园性质、上年度参保缴费人数等因素而异。
补贴标准
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园可获得一次性补贴:
已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的幼儿园;
上年度参保缴费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幼儿园。
补贴金额根据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上一年度参保职工平均工资 | 参保人数 | 补贴金额 |
---|---|---|
3000元(含)以下 | 10-49人 | 1000元 |
50-99人 | 1500元 | |
100人及以上 | 2000元 | |
3000元以上 | 10-49人 | 1500元 |
50-99人 | 2000元 | |
100人及以上 | 2500元 |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一次性补贴:
由幼儿园负责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提出申请;
社保中心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
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幼儿园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其他相关规定
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幼儿园,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补贴用于补充幼儿园养老金发放,不得挪作他用;
社保中心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幼儿园,追回补贴资金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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