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宝鸡市政府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权益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最新政策解读如下:
参保对象
宝鸡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含)至退休年龄的非就业人员。
在宝鸡市工作、居住且户籍在市外、符合参保条件的非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
缴费按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两部分计算。
基本养老金标准:按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确定,2023年为2200元/年。
缴费年限:最短缴费年限为15年,最长不超过养老金首次领取当年的退休年龄。
缴费方式
个人按缴费标准缴纳,按年度一次性缴费。
由政府代缴部分个人缴费,每年拨付资金标准为个人缴费标准的50%。
领取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当年的退休年龄。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金的不足部分。
领取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两个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按每月60元/年的标准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余额和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
政策变化
与之前政策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了参保对象,将宝鸡市外户籍在宝鸡市工作、居住的非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提高了政府代缴比例,由之前的30%提高至50%。
优化了缴费方式,允许个人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调整了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将累计缴费年限由10年以上提高至15年以上。
意义
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解读有利于: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权益。
鼓励非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减轻其养老压力。
促进社会公平,缩小城乡养老差距。
提示
符合条件的非就业人员应及时参保缴费,保障自己的未来养老生活。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咨询宝鸡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当地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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