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须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主导建立的,为了保障城乡居民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一定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须知,是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的指导文件。其缴费须知如下:
缴费主体
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城镇中无工作单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农村村民,包括有户口的农业户口居民。
缴费标准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缴费标准,一般为每年每人100元至500元。
缴费标准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缴费方式
可通过银行、邮局、社保服务网点等渠道缴纳。
一次性缴纳全年保费或分次缴纳保费。
缴费期限
按年缴纳,缴费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未按时缴费的,补缴时加收滞纳金。
缴费凭证
缴费后,参保人将获得缴费凭证,作为参保缴费的证明。
缴费凭证应妥善保管。
缴费优惠政策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可享受缴费补贴。
缴费年限达到15年且本人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咨询服务
参保人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社保服务机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ah.gov.cn/)也提供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
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仅能保障参保人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还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建议符合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村民积极参保缴费。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