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旨在保障农村和城镇非就业人口(如农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等)的基本养老需求。本文将全面解读其缴费、领取条件和领取方式,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参与该项保障。
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由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一般在每年1000元-3000元之间。政府每年按个人缴费的50%给予补贴。
领取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满足以下条件即可领取养老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缴费年限满15年(含补贴年限)。
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ただし、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只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
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办理了残疾证的。
出国定居的。
领取方式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养老金:
按月领取:每月按规定的养老金标准发放。
一次性领取:将全部养老金一次性领取。
需要提醒的是,选择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在领取期间去世的,其尚未领取的养老金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表格: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地区 | 缴费标准(元/年) |
---|---|
合肥市 | 2000 |
芜湖市 | 1800 |
蚌埠市 | 1600 |
淮南市 | 1500 |
马鞍山市 | 1400 |
安庆市 | 1300 |
黄山市 | 1200 |
滁州市 | 1100 |
阜阳市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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