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收入等因素进行计算。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在就医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从伤残之日起按伤残等级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收入的原标准计算,具体比例如下:
伤残等级 | 伤残津贴比例(%) |
---|---|
三级 | 60 |
四级 | 50 |
五级 | 40 |
六级 | 30 |
七级 | 20 |
八级 | 15 |
九级 | 10 |
十级 | 5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以上伤残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收入的原标准计算,具体比例如下:
伤残等级 | 伤残补助金比例(%) |
---|---|
十级 | 10 |
九级 | 15 |
八级 | 20 |
七级 | 25 |
六级 | 30 |
五级 | 40 |
四级 | 50 |
三级 | 60 |
职工死亡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人工资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本人工资收入的6个月
抚恤金:由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领取,标准为本人工资收入的40%至60%
报销流程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申请认定。单位负责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认定。认定通过后,工伤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报销。
宁波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为便于查询,以下提供宁波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一览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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