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最低额度
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个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宁波市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缴费标准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年度缴费上限为12000元。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工资的60% | 8%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平均工资的60% | 8% |
个人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在缴费基数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金额,但缴费金额不得低于缴费基数的20%。
最低缴费额
宁波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个人最低缴费额为100元,即个人每年至少需缴纳100元方可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缴费方式
个人可通过以下渠道缴纳个人养老金:
参保人本人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银行网点柜台或网上银行缴纳
个人养老金管理机构指定渠道缴纳
税收优惠
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缴费至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部分,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缴费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养老金时才需按照3%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宁波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为居民提供了补充养老保障的新途径。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未来退休生活提前做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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