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第十五条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条例的规定,帮助您了解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流程。
基本工资的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以失业前基本工资为基础。基本工资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工资
固定津贴
浮动津贴
因工作特别困难、危险、繁重等因素而支付的附加工资
因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等因素而支付的奖励工资
平均工资的计算
基本工资确定后,需要计算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失业前连续6个月(不含失业期间)基本工资之和除以6个月的日数。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 = 失业前6个月基本工资之和 ÷ 180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平均工资和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以下四档:
平均工资 | 失业保险金标准 |
---|---|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
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70% | 当地平均工资的70% |
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70%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80% | 当地平均工资的90% |
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80%及以上 | 100% |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标准 ×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数
其中,失业保险金发放期数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总天数,一般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其他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有其他就业收入。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和程序由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渡过失业难关。正确理解和运用该条例,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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