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旨在为城镇非就业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涵盖以下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期间的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等基本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费、诊查费、治疗费、化验费等。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检查费、手术费、麻醉费等医疗费用。
经批准的特殊疾病治疗费。
门诊医疗费用
城居医保参保登记满一年的参保人,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具体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中风后遗症等12种慢性病的治疗费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
其他医疗费用
急诊留观费。
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术费等)。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含结扎术、人工流产术等)。
康复医疗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城居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参保年限而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医疗费用类型 | 报销比例 |
---|---|
住院医疗费用 | 住院起付线以上,自付1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30%。 |
门诊慢病费用 | 根据参保年限,报销比例从50%到80%不等。 |
门诊其他费用 | 最高报销限额200元,报销比例40%。 |
急诊留观费用 | 报销比例40%。 |
生育医疗费用 | 住院分娩报销比例:顺产80%,剖宫产90%。 |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60%。 |
康复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50%。 |
注意事项
城居医保报销范围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参保人应在就医时主动出示城居医保卡,并配合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数据采集等工作。
参保人应及时了解城居医保政策的变化,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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