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天津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类型区分,具体如下:
城镇职工
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费比例为21%,其中:
基础养老保险费率为16%,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率为5%。
个人缴费比例为8%,包括:
基础养老保险费率为6%,
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率为2%。
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缴费采用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
个人缴费比例为8%,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为每月150元,
第二档为每月200元。
政府补贴比例根据投保缴费等级而定:
第一档政府补贴50元,
第二档政府补贴80元。
缴费基数调整
天津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范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城乡居民的缴费基数分为低档和高档两个档次:
低档为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高档为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缴费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可通过银行柜台、社保经办机构、第三方缴费平台等渠道进行。
城镇职工的缴费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缴费可以通过个人社保账户、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缴纳。
城乡居民的缴费由个人自行办理,可选择月度或年度缴费方式。
注意事项
1. 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直接影响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 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金额越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更高。
3. 对于延迟退休人员,每延迟一年退休,养老金待遇会相应增加。
4. 职工参保职工因非本人原因中断缴费或者未缴满15年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5. 城乡居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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